【注 册 证 编 号】:国械注准 2 0 1 6 3 0 3 0 3 7 2
【生产许可 证编号】: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0264号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:国械注准 2 0 1 6 3 0 3 0 3 7 2
【产品结构及组成】
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件按照不同的配置分为A型、B型、C型;按照中心静脉导管规格分为单腔、双腔、三腔:其中A型、B型、C型中心
静脉导管套件基本配置为:中心静脉导管、导丝(带助推器)。A型中心静脉导管套件选配内容为:穿刺针、扩张管,移动限流夹、滑扣、肝素帽、
一次性使用手术刀、无菌注射针、无菌注射器、蓝针管、橡胶医用手套(无粉)、镊子、脱脂纱布、洞巾、中单、手术贴膜、棉球、非吸收性
外科缝线(带针)、胶条/胶贴、弯盘/方盘、消毒液刷。B型中心静脉导管套件选配内容为:穿刺针、扩张管、移动限流夹、滑扣、肝素帽、一
次性使用手术刀、无菌注射针、无菌注射器、蓝针管。C型无选配件。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件应无菌。
【规格型号】
按照不同的配置内容分为 A 型、B 型、C 型;按照中心静脉导管规格分为单腔、双腔、三腔。
【适用范围】
本产品适用于测量中心静脉压力,采集血液样本,以及注入药物或溶液,导管内多腔的设计便于同时进行以上数
种程序。产品与人体作用时间小于30天。
【使用方法】
1、打开包装,取出无菌内包,置于工作台上;
2、从启口处撕开,戴上无菌手套按中心静脉置管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;
3、穿刺成功后,固定好导管;
4、在整个产品使用结束后,拔出导管,丢弃所有组件。
【禁忌症】
有严重的出(凝)血障碍;持续休克;穿刺部位感染;上(下)腔静脉、锁骨下静脉、颈内静脉、股静脉等
通道不畅或损伤者。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】
1、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使用前应注意检查产品大包装上灭菌标志、灭菌批号及灭菌有效期;
2、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术中注意观察病人脉搏、呼吸及面色,术后 24 小时注意观察穿刺部位
有无血肿、出血及感染征象;
3、在包装完好时,本产品内所有组件均为无菌,包装破损,禁止使用;
4、本产品仅限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;
5、生产日期、生产批号见初包装,产品有效期两年,灭菌日期见灭菌标签;
6、产品储存要求: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 80%,无腐蚀性气体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清洁的环境内;
7、严格无菌操作,严防感染;
8、操作者应熟练掌握多种进针穿刺技术和熟悉该静脉周围解剖关系,以避免或减少造成局部组织的严重创伤和血肿。同时减少因操作不当,发生的气胸、血胸、气栓、血肿等并发症的几率;
9、中心静脉在吸气时可能形成负压,穿刺过程中,更换输液器及导管和接头脱开时,尤其是头高半卧位的人,容易发生空气栓塞。病人应取头低位穿刺,插管时嘱咐病人不要大幅度呼吸,可避免空气栓塞的可能;
10、导管插入深度以导管顶端插至上腔静脉与右心房交界处即可,不宜过深,以免发生大血管及心脏损伤;
11、穿刺成功后应立即缓慢推注生理盐水,以免血液在导管内凝固,阻塞管腔;
12、导管固定要牢固,以防脱出;
13、导管穿刺成功后应加强术后观察和日常护理,确保按照无菌操作规程,防止感染,为防止导管内血液凝固,输液完毕应用肝素液或生理
盐水 10ml 注入导管内;
14、中心导管长期留置应防止并发症的发生,常见的并发症包括:插管造成的肺与胸膜损伤、血管、神经损伤,空气栓塞、心脏并发症。留置
造成的血栓形成、空气栓塞、折管、局部或血管感染。